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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手機是MOTO V3i,星燦紫。
看起來很有質感,又很高雅。
但是我的手機吊飾是小熊維尼,一個30元的扭蛋扭到的。
我的手機裝在一個20元夜市買的棉質粉色系格紋包裡,會買它是因為有蘇格蘭的味道。
這三者加在一起,整個就是一個不搭嘎。
我的錢包是zax的金色中國風錢包。
裡面放了一堆信用卡什麼的。
因為金色的外皮有深有淺,遠看就像是一個年代久遠掉漆的舊包。
可是我這是去年去英國前買的,而且我很喜歡。
但是每個人都以為這個我已經用很久了,老要我買一個新的。
尤其是從提包裡面拿出錢包跟手機時,整個又是一個不搭嘎。
我會穿著襯衫與黑裙,腳踩高跟鞋,但手上卻配了一個完全不搭嘎的手錶,還有一個超大蘋果的紅戒指。
然後有天我穿了一件0918的咖啡色花襯衫,配上格紋短裙去上班。
同事帆兒悄悄的告訴我,以後不要這樣穿啦!因為太花了。
可是我卻覺得我愛花俏,因此這樣算還好。但我還是告訴她,下次我會盡量走儉約風。
只是我家es老是穿的花花綠綠的又很好看,我個人也很愛她的風格並致力趕上。
但台灣除了日系、韓系跟台系外,很少有英系或荷蘭系。
跟我家妹妹們去買衣服,我喜歡的總是會被我妹打回票。
不是不好搭配,就是不適合我。
但即使如此我依舊很耳硬,硬是要買我想要的。
然後努力去找出能被人接受的搭配。
我妹是靠美感在穿衣服,我是靠直覺喜歡穿衣服。
到底我是走在時代的尖端還是太有個人美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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