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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semary,中文翻成迷迭香,到真的是一股子香。那味道,聞起來就是教人舒服。
一直很想試試看這羊排食譜,只是上次買了牛排,做起來雖好吃,但想到clean lady說在威爾斯就應該要吃羊排(因為我們這是放羊出名的),所以我才想用羊排試試看。

只是羊排買了放在冷凍庫,一冰就是快一個月。原本想做給大v吃,結果等不及她就去旅遊了。原本想做給es吃,但她也常不在家,又或者在家了我的羊肉還沒解凍呢!
昨天翻翻冰箱,想想還是快把羊肉解決,就把羊肉拿到冰箱慢慢解凍,今天又去翻了食譜,剛剛烤來吃的成果,還蠻不錯的。
只是我的羊肉很厚,大概有1.5cm這麼厚,應該要烤十分鐘,我只考了八分鐘,所以有些地方沒熟,剛好我也吃不完,留下一半晚上再吃吧!
我同時也烤了蔬菜,叫我一次只吃肉我會昏倒,所以我準備半個紅椒,一個洋蔥根三大朵磨菇一起烤。
這蔬菜也很簡單,就切大塊淋上橄欖油,灑上海鹽,磨碎的黑胡椒跟一些香草,比羊肉早進烤箱五分鐘,然後跟羊肉一起出爐就好了。
醬汁方面,原食譜有用辣椒,我因為沒有,就灑七味粉代替,到也有點不同風味。
食譜請參考:Rosemary Lamb

又順便做了一個迷迭香蒸糕(我自己亂做的)

材料
自發粉:一杯
蛋:一個
糖:一大匙(其實想要吃甜味的可以多放點,三匙應該會有甜味)
牛奶:50ml
迷迭香:一大匙(我是用乾燥迷迭香,也可以剪新鮮的迷迭香來做)
橄欖油:一小匙

作法
將所有的東西混合在玻璃碗裡,一定要混合均勻,可以在攪拌過程中多混進一點空氣,這樣等一下蒸糕會比較發(所以這其實是發糕?)
然後將混合好的膏狀物體送進微波爐,蓋上蓋子(是碗上面要蓋的蓋子)然後大火微波三分鐘,叮一聲,就可以啦!

吃起來的口感有點嚼勁,我都是撕一小塊沾點奶油吃(那種專門抹麵包用的,不是料理用的奶油喔),會很香。
因為都沾奶油,所以基本上糖也可以不要放。只是我家Es每次看到我做這個不放糖會說這不是蛋糕(我想你阿,es),所以我都會意思ㄧ下的灑點糖進去。
這材料做起來兩個人吃剛好,我太貪吃都一個人解決......沒辦法,沒人在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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