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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emi惹我之後,我發現我對她越來越不能容忍。
其實整件牛奶事情跟她完全沒關係,只是她用的方法惹的我很不爽,繼而新仇舊恨一起湧上。
舊恨?是的。
由於她的教育背景是醫學法律,因此她對人有一種威嚴式的態度。
就像之前我和esther兩個人在家一晚上看電視吃蛋糕很高興,
她卻對我們的這種行為嗤之以鼻,還要我們兩個人出門去交際。
問題是,我不愛啊!我不想要去pub跳舞被搭訕或是喝酒喝到爛醉,也不想要遇到酒鬼。
她卻說,you should go out。
這,出不出去是我自己的事情吧!
昨天大V也是跟她提到有人約她去舞會,不過她一來不愛,二來她想休息,所以她說她不會去。
沒想到,emi又說you should go and enjoy it。
我們都這麼大了,做什麼事情我們自己有分寸,也不需要她來管吧。
加上她最近很愛笑,她的聲音很大又很尖,平常時外面吵,她的聲音聽起來就還好。
然而,三更半夜還這樣笑,就很擾人又很嚇人。
就像前幾天半夜一兩點,她在唱歌又大笑,在床上的我真的有被嚇到。
不過我都還忍著,加上牛奶事件,我不希望讓她覺得我是因為這樣而針對她嫌她吵。
也許只是因為她惹到我所以所有的小缺點都被我放大了。
人要改變只是一瞬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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