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了一個多禮拜,老闆娘在委託兩位同事與我談話後,終於在今天我要下班前召見我了。
原本我以為她不敢跟我談,因為她跟我同事說她退回我的辭呈,也不要跟我談。讓我很瞧不起。
沒想到她終於有勇氣跟我談了。
以下是我們大略的對話。
一進門,老闆娘以一個錯誤的話題當開頭。
老:你當初明明就有寫信用保證做滿兩年,怎麼可以才幾個月就不做了?
我:你當初明明也有承諾我一些事,你也沒做到啊!
(哼!挑了一個錯誤的話題當開頭,沒有談判技巧可言)
老:如果是薪資問題,那blah blah....
我:這並不是薪資問題,而是我對這份工作內容已經沒有熱情與興趣,而且這份工作無法提供我實際的經驗。
老:是指業務方面的經驗嗎?(靠,我當初就說我不做業務了,怎麼可能現在又說我要做!)
我:不是,而是blah blah(以下為我解釋我為何說這工作沒有成就感與樂趣的內容)
老:我當初為了你放棄了另一個應徵的人耶!
我:這不是放棄,而是我本身條件就比較好,那個人只有文字能力,而我卻是文案與企劃能力兼具,所以當然用我啊!
(想跟我要人情,哼!)
老:可是要是我當初知道你只做幾個月,我當初就不會用你。
我:沒有人會事先知道一份工作會做幾個月會幾年的。
老闆娘見講不過我,又開始說做人要講誠信,不可以言而無信什麼的,然後又開始畫大餅,說以後公司會有怎樣的前景,再來是做人要懂得為別人著想,不要永遠只想自己(但偏偏我就是一個認為人要為自己而活的人)。
又說我現在年輕,沒有經驗,不可以因為一點小事受挫就影響工作,想想如何幫公司爭取更多案子才是重要的事情。
還說什麼人要做一個讓人尊敬的人,要懂得做人讓人感恩。然後講起自己的做人理念什麼的。
以及她也很肯定我的能力阿,知道我也是一個能做事的人阿(靠!那為什麼薪水還那麼低?)
廢話拉拉雜雜的一堆,害我原本預定要早點走的計畫生變。
我都說我的原因了,而且我也說我會幫她帶好新人才走,她硬是要拖著我講那些有的沒的。
決定了就是決定了,我當然明白人情事故的道理,可拿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來說服我,完全沒有幫助。
頂多再一個月吧!我想。
- Apr 19 Thu 2007 23:36
老闆娘不給我離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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