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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因為es的爸媽來看她,我和大v忙了一下午的準備晚餐。
我發現我真的不太適合做中式料理,雖然聞起來很香,可是每次看到大v很豪邁的倒油的時候,我總想著下手要留情。
相較之下,西式料理反而比較深得我心,尤其這幾天買了蘿絲瑪莉(rosemary,迷迭香),我更是忍不住一直找食譜。
之前試過迷迭香烤牛排,迷迭香蒸糕,過兩天想再繼續試試看迷迭香羊排。
因為前天clean lady說威爾斯的羊肉是世界上第一名的!(這些人喔!總說自己的是第一!)害我很好奇啊!

吃吃喝喝的,也是一堆東西跟紅酒下肚,換了衣服,就帶es的爸媽去tiger tiger跳舞。
其實跳舞真的也沒什麼,只是我的腳這一個禮拜似乎都很不得人緣,傷痕累累的。
下雨天,我也不知道發什麼神經瘋的穿低跟鞋去學校,結果鞋面磨了我的腳好幾個傷口,看上去到像是被吸血鬼咬到一樣。
之前某天跟es去喝酒,穿了涼鞋,磨的我腳趾頭起水泡。
然後隔天因為起水泡,不能穿其他鞋子,我借了es的伯肯涼鞋,原以為好一點,沒想到又是磨了我的腳另一個傷口。
這時es再也忍不住的笑出來了。她說我的腳比她的腳還要幼嫩纖細阿!(這又不是我願意的,噗!)
昨天去pub跳舞時,我和es想去廁所,就在我們離開舞池的時候,有個醉鬼抱著女人失去重心倒下去,
一旁的壯女為了要閃往後退了一步,這一步就直接踩在我的腳上,媽的,真的只有安娘喂可說的出口了!
想像一個六七十公斤的壯女人,又給我穿三吋細高跟鞋,那鞋跟直接踩在我的腳上,我簡直快痛哭了。
不要問說那女的有沒有跟我道歉,我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,只是忍著痛跛到廁所去看我的腳。
現在我的腳板上有個乒乓球大小的黑色瘀青,腫的。昨晚回家看,真的是腫到一個瓶頸,嚇的我馬上冰敷,今天醒來好一點。
es那時候也被那醉鬼連累到,腳被另位外一個女人的高跟鞋劃了一痕,我們兩回家的路上一直懷疑,怎麼那些英國人這麼愛穿高跟鞋。
穿高跟鞋也就算了,還可以在英國凹凸不平的柏油路面上走,在pub跳舞!
這是我們一直不能理解的,es說因為他們都喝醉了,所以即使腳痛也不會有感覺。
我遺憾的是,老娘沒本事穿高跟鞋去跟他們尬,我不要每次被踩到腳的都是我啊!



前面說到我不適合中式料理,是真的。
也許是好奇,畢竟國外有些食材是台灣沒有的,因此我很喜歡嘗試西式的菜色。
其實我最常吃的東西是沙拉,每天都會吃一餐。
自從我認真開始記帳以來,我發現我最常去的地方是tesco,最常買的東西是吃的。
都怪我爸跟我說,你花錢只是要花在吃的都沒關係,其他的都不用買啦!
我倒真的有把這句話聽進去,也難怪我胖了!
沙拉其實真的好吃又簡單,不過我遜了一點,只會做最簡單的沙拉。
就是生菜,甜椒,黃瓜,芹菜當做基本的,有時候加馬茲瑞拉cheese,有時候放酪梨。
沾醬就是olive oil跟醋,有時候可以調蜂蜜芥茉醬也很好吃。
反正這樣一盤吃下來也要花上一段時間,又可以吃很飽。
我也很愛吃courgette還有marrow(櫛瓜跟西葫蘆)不過也只是用烤的或有時候清炒。
Es有時候也會做義大利麵給我吃,就是寬麵煮好後拌上醬汁,配料是鮭魚炒磨菇,也是很簡單的一道菜。
想想我在這真的很少吃中式料理,每次都是大v煮了我去偷吃ㄧ點,
現在我吃沙拉的機會多過於吃中菜,也難怪大v會感嘆我都不陪她吃。
我自己也突然了悟,以後想娶我的可能蠻辛苦的,因為我不太會做中式料理阿,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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