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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04/11
抵達荷蘭的第二天。
昨天晚上一到es家,我就被他家深深吸引住了,真是理想的居家環境!
不光是設計,也是因為他們家在住宅區,環境很單純,對面就是學校,適合在那裡養小孩!
她爸也真的很厲害,家裡很多家具都是他手工製造的,像是屋外的風鈴,燭臺,桌子以及屋內的一些小擺飾等,
樓上還有間房間裡面擺了未完成的火車站模型,也是她爸的休閒樂趣。
這樣一想她爸還真忙,平時要上班,然後下班要做些有的沒的,然後又要維持居家環境,整理花園,怎麼這麼忙啊!

早上起床,es幫我準備了很豐盛的早餐,牛角麵包搭配奶油,巧克力(沒錯,巧克力碎片灑在奶油上面,超好吃!)或草莓果醬,
也可以放上幾片cheese,然後一杯茶,我們就坐在外面享受早餐。(關於她家請看連結到照片)
吃完早餐就騎車到鎮上,看一下他們的市場。基本上就是傳統市場,可是跟台灣的傳統市場比起來,這裡乾淨多了!

然後我們坐車到阿姆斯特丹市區,先逛了一下跳蚤市場,再去她媽上班的公司找她媽一起去吃午餐。
午餐就是我照片裡面有的奇怪的像炸春捲一樣的東西做的三明治,真的很好吃(忍不住又懷念起來)。
而且就在此時,我第一次發現竟然點咖啡或茶都會附上小餅乾或糖果,es說在荷蘭都是這樣,
所以她以為在英國也是這樣,沒想到英國讓她失望了,哈哈。
吃完午餐後,我們又繼續去逛街,因為晚上我們要去es她媽媽家慶祝她媽再婚三週年,所以得挑選禮物給她媽媽。
東逛西逛的,我又發現,荷蘭女生的長褲真的都是『長』褲,隨便一比每件褲子都是給長腿人穿的,
這對於小矮人的我,實在一點都不適合啦!
es也帶我去一間百貨公司的cafe' bar買超好吃的布朗尼,
真的超好吃,顏色比一般布朗尼淡,裡面有脆脆的核桃,但是蛋糕咬下去又很軟,外面卻有一層像餅乾一樣脆的外殼,
整個就是好吃到一個不行,因此我就要求es再帶我去買讓我可以包回英國。
後來es找到一件禮物很適合她媽媽,於是我們就回到鎮上(她住在一個叫做waterland的小鎮),騎車去她媽媽家。

到了她家,她媽媽跟她繼父胡斯(原諒我不用英文或荷文,實在太難了)還在準備晚餐,於是我們就開始,
吃著餐前點心,喝──酒──了。
是的,我被要求要一起喝酒,只能選紅酒或啤酒,老天啊!我要喝水啦!我都快渴死了!
可是基於禮貌,我選了啤酒,就開始和大家吃點心聊天。
她的家人真的都很好,即使英文不是很流利,她們也是試著用英文跟我聊天,問我關於台灣,讓我覺得很自在。
由於她媽跟胡斯都是素食者,所以晚餐我們是吃素(可是有好多起司,好肥,但是好好吃喔!),吃完還有焦糖布丁當點心。
之後呢,她媽媽安娜卡的爸爸媽媽也來慶祝結婚週年,她們帶了在附近農家買的cheese當禮物。
(荷蘭小鎮大部分人家都是到附近郊區的農家買蔬菜水果跟cheese,es說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去超市採購,所以這種交易方式還是很常見,這也是為什麼腳踏車在這裡還是很重要的原因)
此時,貼心的胡斯又拿出復活節蛋糕,大家要開始喝咖啡或茶開始聊天了。
這蛋糕也很正點,上面是焦脆的蛋白餅,最底下是蛋糕,中間有一層布丁跟cream,和在台灣常見的蛋糕不一樣。
安娜卡的爸爸媽媽都很可愛,我之後會再提到關於她們倆。
這老奶奶不會講英文,所以她和我都是比手畫腳的,感覺很親切。
不過因為我實在太累了,因此九點多我就默默的自行告退,今天晚上是住在她媽媽家。

其實我很羨慕她媽媽再婚後的生活模式,因為她媽媽和胡斯的相處就像還是一對小戀人般,
胡斯很貼心的買了一大束的玫瑰花放在客廳想給她媽媽一個驚喜,沒想到安娜卡根本就沒有注意到客廳多了一束花!
後來還是胡斯告訴她,她才驚喜的發現,兩人就當著大家的面開始親親我我的,害我跟es還有她弟都有點害羞的轉頭,哈哈!

《待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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